ISO27701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联合发布了全新个人信息管理体系(PIMS)国际标准。该标准是在隐私保护方面对ISO/IEC27001 和ISO/IEC 27002的扩展,针对保护可能受到个人信息收集和处理影响的隐私提供了更多相关指南。
保密性:经授权访问PlI的个人必须履行保密协议。
分析风险:必须进行隐私风险评估以识别 PII处理风险。
监管:组织机构必须指定负责开发、实现、维护和监视其治理及隐私项目的个人。
培训:可以访问PII的人员需经过隐私意识培训。
内部过程:组织机构必须为应对PII泄露事件而采纳各种策略和规程,比如事件响应计划。
记录保存:ISO 27701要求组织机构保留所有PlI处理活动的记录,包括PIl在司法辖区间转移和向第三方披露等。
二、特定于控制者的要求:
隐私通告:组织机构必须提供包含PII收集,使用和处理相关具体信息的隐私政策。
处理者合同要求:组织机构必须与其处理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具体事项,比如保护PII、限制处理损作仅可在PlI特定用途范围内,以及提供PII泄露通报。
个人权益:ISO 27701要求组织机构实现各种机制,赋予个人访问、修改和到除其PII,以及反对或限制PlI处理等权益。
设计隐私与默认隐私:组织机构必须采取措应实现设计隐私和默认隐私原则。
三、特定于处理者的要求:
处理限制:组织机构必须仅按控制者或处理者(取决于客户的角色)的说明处理 PII.
辅助个人权益:ISO 27701要求处理者实现帮助客户遵从个人权益的种种措施。
转移与披露:处理者必须于PII在司法信区间转移或任何顾期变化发生前通告客户。
分包商:ISO 27701要求处理者仅可雇佣一家分包商按照客户合同的条款处理P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