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中温室气体排放披露要求的一系列针对性修订。这一更新标志着全球气候信息披露框架向着更加务实、可操作的方向迈出了关键一步,为全球企业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报告指引。
核心修订内容
一、范围三排放披露规则的重大调整
本次修订中最为关键的变化在于对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披露要求的灵活化处理。
1. 分层披露框架的确立
新规引入“分层方法”,允许企业根据自身能力和数据可得性,选择不同深度的披露层级:
-
第一层级(基础披露):要求企业定性描述其价值链中的主要范围三排放类别、计算方法论及数据来源
-
第二层级(量化披露):在具备合理数据支持的情况下,提供量化排放数据
-
第三层级(全面披露):具备成熟计量能力的企业应提供完整、量化的范围三排放数据
2. 引入“合理性门槛”
企业只需披露“合理认为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范围三排放类别,避免过度报告不具实质性的微小排放源。
二、披露门槛与豁免条件的明确化
1. 实质性门槛具体化
修订明确了“实质性”判断标准,要求企业基于定量与定性因素综合评估,包括:
-
排放量占企业总排放的比例
-
排放活动对商业模式和战略的影响程度
-
利益相关者的关注重点
2. 新增“能力豁免”条款
对于确实无法获取必要数据的中小企业或特定行业,可在首年报告中申请有限豁免,但需说明未来获取数据的计划和时间表。
三、计量方法的标准化与灵活化平衡
1. 统一核心计量原则
虽然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但新规强化了核心计量原则的统一性,包括:
2. 引入“合理估计”框架
允许企业在数据不完整时使用合理估计,但必须披露估计方法、假设及其不确定性。
四、行业特定补充指引的引入
为应对不同行业的特殊挑战,ISSB首次发布了配套的行业实施指南:
-
金融行业:针对投资组合碳排放计量提供具体方法论
-
制造业:明确复杂供应链排放数据收集的实用方法
-
科技行业:规范数据中心和云服务排放的计量标准
修订背景与驱动因素
此次修订是基于IFRS S2自2023年6月发布以来的广泛实施反馈。ISSB在为期一年的监测和调研中发现:
-
企业实践差异显著:不同规模、行业和地域的企业在排放数据获取能力上存在巨大差距
-
计量成本担忧:特别是中小企业对范围三排放计量的合规成本表示担忧
-
数据可得性限制:全球供应链透明度不足导致许多企业难以获取准确的上下游排放数据
-
区域监管差异:欧盟、美国等主要司法管辖区在披露要求上的差异增加了企业全球合规的复杂性
实施时间表与过渡安排
修订后的IFRS S2将采用渐进式实施路径:
第一阶段(2025-2026年):
-
自愿采用分层披露框架
-
重点企业开始按照新规报告
-
ISSB提供详细实施支持工具
第二阶段(2027年起):
-
所有适用企业全面执行修订后要求
-
范围三披露的层级选择需保持一致性
-
逐步提高数据质量要求
全球影响与市场反应
此次修订预计将对全球气候信息披露实践产生深远影响:
对企业的积极影响:
-
降低初期合规门槛,特别是对中小企业
-
提供更加清晰、可操作的实施路径
-
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披露体系
对投资者的意义:
-
确保所获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
通过分层披露更清晰地了解企业的计量能力成熟度
-
促进基于实质性气候风险的投资决策
监管协调效应:
中国企业的应对建议
考虑到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和ESG实践现状,建议:
-
尽早开展差距分析:对照修订后的IFRS S2评估现有披露实践的差距
-
建立分层实施路线图:根据自身能力和业务特点,规划从基础到全面的披露升级路径
-
加强供应链协作:与主要供应商合作提升排放数据收集能力
-
利用数字化工具:投资碳排放管理软件和数据分析平台,提高计量效率和准确性
-
参与国际对话:通过行业协会等渠道反映中国企业的特殊情况和实践挑战
展望:全球气候信息披露的新阶段
ISSB此次对IFRS S2的修订,反映了全球气候信息披露标准从“理想框架”向“实践指南”的重要转变。它既保持了推动企业全面披露气候影响的战略方向,又承认了不同企业在实践能力上的客观差异。
这种务实的态度可能会加速IFRS S2的全球采纳,特别是对于那些此前因实施难度而犹豫的司法管辖区。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采纳或趋同于这一标准,全球气候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可比性和决策有用性有望得到实质性提升。
未来几年,企业如何利用这一更加灵活的框架,在合规基础上展示自身的气候行动成效,将成为ESG表现差异化的关键领域。而那些能够尽早建立强大数据基础、采用先进计量方法的企业,将在绿色金融、可持续供应链和低碳转型中获得显著的竞争优势。
颐卓咨询管理集团-广州总部
总部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数字科技产业园A15-2栋
联系方式:13622221264(张小姐)或13433933194(廖经理)
邮 箱:eyzo@chinakec.com
公司官网:www.chinakec.com
集团分支机构:深圳、成都、重庆、佛山、东莞、长沙、武汉、北京、昆山、厦门等